沙坪坝区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日期:2016-09-18]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中小学,进修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5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的通知》(渝教基发〔201628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区《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请各单位按照该《方案》要求,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2016520




沙坪坝区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

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一)通过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发挥教师的个体创新力量,着力提高“晒课”质量,推动常态化应用,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

(二)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堂课至少有一位优秀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讲授。

(三)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的生成性资源体系。

(四)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合理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组织

沙坪坝区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由区教委负责宏观统筹和组织协调;区教育管理信息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承担网络运行环境技术支撑保障等;区教师进修学院负责做好网上“晒课”点评、“优课”推荐、引导教师创建工作室等业务指导工作。为做好本项工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领导小组

  长:肖长树

副组长:向  斌 马      宇 龚雄飞

  员:余华云  胡巨波 李    刘婷婷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具体如下:

工作小组

  长:向 

副组长:余华云  胡巨波 李    刘婷婷       

  员:张  纲 冯    官雪梅  王天俊       

    钟清萍      熊文亮

请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相应地成立本校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统筹制定活动方案,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注重宣传,抓好培训,落实人员,明确任务,强化管理,保障经费,确保效果。

三、活动范围

主要面向全区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等),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四、内容要求

“晒课”是指教师在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传并展示反映本人一堂课的设计、实施和评价过程的相关内容,供其他教师教学参考和借鉴。教师所提交的网上“晒课”内容应包括一堂完整课堂教学的教学设计、所用课件及相关资源(或资源链接)、课堂实录(可选,拟参加市、教育部“优课”征集的为必选)和评测练习(可选)等。内容须符合2011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要求,体现学科特点和信息技术应用的融合性,突出展现数字教育资源的课堂应用及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创新教学方法、有效解决教育教学的重难点问题等课堂教学内容。

有条件的学校可鼓励教师上传课堂实录。课堂实录(指教学过程视频)应展现课堂教学的所有内容,过程完整(最低不少于30分钟),画面清晰。建议进行适当的后期剪辑处理,在适当环节插入教学资源呈现画面,保证资源呈现画面清晰可见。课堂实录片头不超过5秒,应包括课程名称、年级、上/下册、版本、单位、主讲教师姓名等基本信息。课堂实录为幅面要求达到720*576以上,视频码流为320Kbit/s以上。教师所提交的“晒课”内容须为本人教学实践中所产生的内容,不得冒名顶替,杜绝抄袭,引用资料须注明出处和原作者。

五、活动方式

主要包括教师网上“晒课”与“优课”征集两个阶段。

(一)网上“晒课”

各学校结合实际,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重庆市基础教育资源中心()提供的“晒课”功能链接,已注册教师不需再次注册,直接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没有参加活动的教师需要进行实名注册、登录报名、选课、“晒课”和提交材料。

(二)“优课”征集

“优课”征集采取“学校→共同体→区级→市级”推荐评选方式。在网上“晒课”的基础上,各校通过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供的“晒课”功能,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组织评选,评出的优课在区进修学院的统筹下由共同体向区级推荐参加评选。原则上每个共同体每学科(高完中分高中、初中)推荐1-3个“优课”参与区级推荐评选,最后,区教师进修学院每学科确定1-3个“优课”参与市级推荐评选。共同体、进修学院在确定参评“优课”时,应尽量注意同一学科尽量涵盖各年级,避免内容重复。除推荐评选的“优课”外,各学校老师在“晒课”时,有条件的尽量上传课堂实录,特级教师、名师(含培养对象)、市(区)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含培养对象),在网上提交的“晒课”中必须有1节以上质量较高的课堂实录,个人上传的课堂实录,质量高的,仍然可以推荐参加市级评选。

六、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时间于20165月全面启动并举行业务培训会,20169月底前完成“晒课”201610月上旬完成区县级“优课”推荐征集工作,201611月完成市级“优课”推荐征集工作。

七、活动奖励

根据活动组织工作成效、教师参与规模和“优课”推荐质量等情况,本着鼓励原则,市、区县和学校要给予活动奖励。

本次活动市级设组织奖若干名、优秀学科教研工作室若干个、先进个人若干名、优秀“优课”作者若干名,统一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凡被教育部征集到国家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优课”作者,市教委、区教委给予适当经费奖励。

八、应用推广

活动征集的“优课”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各版本,可以为教师课前备课、课中上课、课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等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提供参考和借鉴。各学校要宣传和推广2014年度“优课”征集成果,充分发挥优课效益,促进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融合创新,推动信息化教学常态化应用。

本次活动将积极组织申报教育部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在线会客室活动(国家平台新增“优课”案例分享点评在线会客室专栏,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介绍经验体会,进行专家点评,开展在线交流活动),各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组织申请。同时,区教委将统筹协调信息中心、教师进修学院等相关部门,结合网上“晒课”和“优课”征集,组织看课评课,围绕学科教学和信息技术、数字教育资源应用等主题,开展网络教研和在线会客室活动,分享2014年度“优课”作者、教研员的典型经验,推广优秀案例,鼓励广大教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的不同方法和多种模式,踊跃展示自己的优秀课堂教学,促进生成性资源不断推陈出新,形成示范性资源体系,为全区教师使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提供示范和便利,推动数字教育资源在不同教学环境下的应用,形成“人人用资源、课课有案例”的教学应用环境。

九、联系方式

区教委中教科86055516、初教科86055581

区教师进修学院:65332928

区活动管理员:信息中心 钟清萍,电话:86055552

本次活动区级活动QQ群:22490569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520日印发

录入:余波 | 阅读:

重庆一中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