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7-05] | 来源: 作者: | [字体:大 中 小] |
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院,立信职教中心:
现将《沙坪坝区中小学市区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度工作考核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遵照执行。
附件:沙坪坝区中小学市区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年度工作考核意见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2016年1月29日
沙坪坝区中小学市区级骨干教师
和学科带头人年度工作考核意见
为贯彻落实《沙坪坝区中小学教师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和督促骨干教师履行职责、发挥示范辐射作用,促进现代化教育强区建设,结合近年来骨干教师年度考核情况,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让每一位教师都优秀起来,让优秀的教师更卓越”为理念,实施“强师兴教”战略,指导和督促市、区级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为打造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发展队伍,深化推进学本式“卓越课堂”建设,实现现代化教育强区建设目标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考核对象
沙坪坝区在职在岗且经市教委命名并与任职学校签订协议的“市级骨干教师”;经市区教委命名并与任职学校签订协议的“学科带头人”、“区级骨干教师”。
三、考核内容
(一)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年度考核指标
(见附表)
备注:
① 此项指标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4]1号)以及《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执行,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②阅读教育教学专著或专业期刊心得体会每篇1500字以上,手写稿,不得从网上下载,杜绝抄袭,鼓励原创。一经发现雷同,此项为0分。
③学本式“卓越课堂”教学微视频2个,每个微视频时间8—12分钟,刻录成1个光盘。光盘备注:内容+学校+姓名+学科+层次(市骨/区骨/学科带头人);获得区级及区级以上等级奖的微视频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由教师进修学院组织专家组对教学微视频进行等级评定。
④“教学质量”的考核分“考试学科”和“非考试学科”。分别评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中学考试学科:超过同层次班级校平均5分及以上为“优秀”、 3分及以上为“良好”、0~3分为“合格”、等于为基本合格,低于同层次班级校平均为“不合格”。学校提供同年级、同学科市区统考的学生成绩,并参照教师辅导学生获奖情况、学生上一年(分班或进校时)的学习成绩以及同类学校考试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由教务(导)处写出书面鉴定意见,分管校长签字,学校办公会决定为最终依据。
小学考试学科:超过同层次班级校平均3分及以上为“优秀”、2分及以上为“良好”、0~2分为“合格”、等于为基本合格,低于同层次班级校平均为“不合格”。学校提供同年级、同学科近两期期末学生成绩,进行横向排序,同时进行纵向比较,尤其注重及格率的变化;平行班较少的学校还可参照同类学校考试情况及教师辅导学生获奖情况。由教务(导)处写出书面鉴定意见,分管校长签字,学校办公会决定为最终依据。
“非考试学科”:以学校随堂听课、期末测查、活动竞赛三者综合评定,学校教务(导)处写出书面鉴定意见,分管校长签字,学校办公会决定为最终依据。
中职骨干教师:合格率90%及以上为优秀,80-90%为良好,70-80%为合格,60-70%为基本合格,60%以下为不合格。
幼儿园骨干教师可参照“非考试学科”办法进行考评。
⑤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者,可参照分管年级学生考试成绩和岗位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⑥示范课为1节完整的课,刻录成1个光盘。光盘备注:内容+学校+姓名+学科+层次(市骨/区骨/学科带头人);获得区级及区级以上等级奖的示范课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由教师进修学院组织专家组对示范课进行等级评定。
⑦“送教”包括送课或送讲座,每期至少1节(次)。根据送教的难度和工作量其分值的认定应有相应的变化,分为三个档次。市级委派支教带教、区级委派送教对口区县送教的可认定为7分;按计划送教区内学校或帮扶学校的认定为5分;自行联系学校送教的最多可记3分。
⑧原则上,骨干教师支教当年的年度考核直接视为“合格”。根据本人意愿,也可申请指标考核。
⑨“特长加分”:本人申请,学校写出推荐意见(加盖鲜章),在考核前一周,将印证材料交区继教中心办公室,由骨干教师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同项不重复计分,取最高分。
(二)骨干教师中教研员的考核
按《沙坪坝区教师进修学院骨干教师考核奖励办法》实施考核。
四、考核办法
实行年度分级考核。每年度末考核一次,由任职学校、区教师进修学院、区专家考评组三级考核,区继教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成绩汇总,报区教委审定。
(一)“自评”与“考评”相结合
骨干教师考核实行自评、学校考评、考评组考评三结合。其中,自评分占10%,学校考评占20%,考评组考评占70%。
1.自评:教师本人书面总结,并结合履职情况自评。
2.学校考评:学校根据骨干教师工作完成情况,结合“骨干教师考核指标”对骨干教师进行综合考评。
3.考评组考评:区骨干教师考核领导小组在全区范围内选拔优秀教师或管理人员组建考核小组,按指标分层次对骨干教师进行全面考评。
(二)“权利”与“义务”相结合
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仍继续履行骨干教师职责者,可按照上述指标进行考核;工作岗位发生变化,不能正常履行骨干教师职责者(如:完全脱离教学一线、三个月以上的病假、半年以上外出学习等),均不纳入骨干教师当年年度考核。
(三)“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按相关程序撤销骨干教师资格:
第一、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履行职责的;
第二、未经组织同意擅自离岗的;
第三、依照法律、法规应撤销其资格的。
(四)“单项0分降级”制
骨干教师在年度考核中如出现单项考核指标为“0”分的情况,其年度综合考核结果等级将做降级处理。
五、考核程序
1.骨干教师向学校和区考评组提出考核申请。
2.骨干教师依照各项考核指标,将相关印证材料分项收集整理成册,填写《沙坪坝区中小学骨干教师年度考核表》,写出个人书面总结,一并送交学校审核,完成“自评”。
3.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考评小组,认真审核骨干教师上交材料并加盖公章;对照各项考核指标逐一认真考评,并为区级考评提供相关的书面鉴定意见;将骨干教师业绩分项列表,在规定时间内向全校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将材料送区继教中心办公室。
4. 区教委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和考评专家组,对骨干教师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5. 区教委公布考核结果。
六、考核结果与使用
(一)教师类的骨干教师
1.骨干教师考核结果分“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60分以下视为“不合格”。
2.骨干教师享受津贴按年度考核“优良”、“合格”的等级分成两个不同的档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享受骨干教师津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将按相关程序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
3.连续两年考核分数排名在同类骨干教师中排名在倒数10%以内且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者,不能享受当年骨干教师津贴。五年骨干任职周期内,三年考核分数排名在同类骨干教师中排名在倒数10%以内且考核分数在70分以下者,将按相关程序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
4.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者,视为自动取消骨干教师资格。
5.凡年度考核合格者,骨干教师当年继续教育直接登记为“合格”。
6.凡是自动放弃或者取消区骨干教师资格的,一律无资格参加市级骨干教师资格评定。
(二)校长类的骨干教师
骨干教师是校长的,可申请参加考核,其考核内容可以与校长目标责任同步进行考核,也可以申请参加骨干教师的考核,以此作为年度考核结果;可申请不参加考核,保留骨干教师的称号,不享受骨干教师的经济待遇。
七、本意见自2015——2016学年度起实施。
点此下载“沙坪坝区中小学骨干教师2015—2016学年度工作考核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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