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中唐宏宇校长在《中国教育版》发表文章:尊重自由 激发自觉 培养大写的人
2017/10/31 14:24:18

2017年10月18日,重庆一中校长唐宏宇在《中国教育报》 第五版发表题为《尊重自由 激发自觉 培养大写的人》署名文章,文章深度解析了重庆一中“尊重自由、激发自觉”的办学理念与“成就自觉者,培养大写的人”的教育情怀。
 
 
 
尊重自由 激发自觉 培养大写的人
重庆一中校长 唐宏宇
 
在教育世界里,就人的基本属性而言,有两样东西不可或缺:自由与自觉。自由是人与生俱来的“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自由应是一个能使自己变得更好的机会”。而自觉是指人的灵性的唤醒,即自我潜能的复苏,自我能力的认知,自我价值的觉醒。自由是自觉的前提与条件,而自觉既是对自由的自我限制,同时又是自由得以实现的方式。有了自由与自觉,人才有人之为人的意义,人才是创造的人。站在哲学思考的基础上,我校确立了“尊重自由,激发自觉”的办学理念。
从上个世纪建校初期的“教育即生活,生活是教育的中心”到90年代的“学校的一切为学生的发展而存在”,再到今天的“尊重自由,激发自觉”,我校办学理念的演进是一个渐趋教育本质以及回归人基本属性的过程。
1949年4月,为了新中国的诞生,我校李承林、胡作霖、韦延鸿、陈以文、易仲康、聂晶、黄细亚等7名优秀师生,大义凛然,视死如归,血洒歌乐山下,用鲜血染红了五星红旗,铸就了“红岩精神”。学校将校庆日定为4月21日,并修建了“四·二一”广场与烈士园,以缅怀致敬伟岸的先辈,并铭记珍惜光荣的历史。特殊的时代背景,铸就了我校师生在真实的血与火的生活中追求自由与自觉的精神——自由与自觉,早已沉淀和融渗在代代师生血液里。
学校应以学生的自由与自觉而存在。一切从学生自身发展需要出发,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遵循学生的成长规律,以现代人自由的精神塑造人,以自觉的广阔视野培养人。让进入校园的学生“能飞的飞,能跑的跑,能走的走,不能走的推上一把”。
我校曾七度搬迁,八次易名。一位校友说得好:“改变的是地址,但始终不变的是教育情怀。物质的东西丢失了,但理念的精神却被重新拾起来,经过创新,不断传承下去。”实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学校“和而不同”的教育至境,就是我校办学理念的精神内核。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层面提出的第一个价值取向,就是“自由”。“尊重自由”的教育释义就是坚持把教育人、引导人、鼓舞人与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结合起来,从“为人”的角度,倡导把人的健康、人格的完善、人的素养发展,看成是社会进步的一种标志。
我们尊重的并非只是少数个体的自由,而是“共同自由”,唤起学生共同体意识与共同成长成才的“共同自觉”。一所学校的力量在于领导、师生、员工的“共同自觉”。只有当大家知道一切,能判断一切,并自觉地从事一切的时候,学校才有无限的力量与希望。
教育是在尊重人的自然属性基础上,通过人格培养与知识传授等一系列教育行为,促使人的内在自觉生长,形成持久的内驱力,进而使人的内在潜能发展出来。学校的意义,在于构建一个成就自觉者的“场”,让自觉者在“场”中自由生长其个性。
人的灵魂生长得益于一次又一次的教育机缘。倘若一所学校的教育机缘单一,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文化生态场,则难以成就更多的自觉者,从而扼杀很多学生的天性。同样,过于僵化和束缚的方式,也不利于师资队伍整体的发展。如果以单一纯粹的教学成绩作为衡量教师发展的标准,就限制了教师的发展。一所好的学校好比大地,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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