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
2016/4/14 18:25:17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2016年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
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通知


渝教基发〔2016〕17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实施重庆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促进计划,进一步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发展、特色发展,按照我委《关于开展重庆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评审立项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15〕9号)规划,决定开展2016年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研究课题聚焦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影响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关键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和实践探索,力求有所创新和突破。
研究领域涉及课程领导、课程开发与实施、课堂教学改革、教学评价改革、教师专业发展、教育信息化应用、教育教学管理策略、学生综合素质培养与评价探索、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学校特色内涵发展、特殊群体学生受教育情况、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等。具体参考《2016年重庆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既可以是单一学科、单一领域研究,也可以是两个及以上学科或领域的综合研究。
 
二、申报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教研科研评估机构(教师进修院校)、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有关单位教育工作者。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人必须符合《重庆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渝教基〔2015〕8号)有关规定和要求;
(二)承担重庆市及其以上级别教育科学研究课题未能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三)已列入重庆市及其以上级别教育科学研究课题的不得申报;
(四)每个区县申报课题总数不超过8个,每个直属单位申报课题总数不超过4个(原委直属中学指标单列)。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各区县教委(教育局)、直属单位按照《重庆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组织学校(单位)和教育工作者积极申报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填写《重庆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2016修订版)》。
(二)各区县教委(教育局)、直属单位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区县(单位)教育工作者申报的课题进行初评,择优推荐参加市级立项评审。在同等质量下,学校、教研科研机构等教育教学一线单位优先推荐。
(三)我委组织专家对各区县教委(教育局)、直属单位推荐的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拟立项的重大课题需现场答辩),对通过评审的申报课题下发立项通知。
 
五、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报送
请各区县教委(教育局)、直属单位将通过初评的每项申报课题《重庆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2016修订版)》(附件2,一式三份)独立装牛皮纸袋,在纸袋正面注明“申报课题名称”、“申报课题负责人姓名”、“申报课题负责人联系电话”和“申报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2016年4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统一报重庆市教育学会,逾期不予受理。所有报送的申报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底。我委不单独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各区县教委(教育局)、直属单位请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2016年重庆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和《重庆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2016修订版)》一并报重庆市教育学会,电子稿发邮箱cqgzjy@163.com。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桂花园新村1号(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对面)5楼重庆市教育学会(400015)
联系人及电话:贾  毅  63863131
 
(二)网络申报
各区县教委(教育局)、直属单位组织通过初评的申报课题负责人在重庆

下一页
返回列表
返回首页
©2024 重庆一中|重庆市第一中学校|尊重自由激发自觉|欢迎浏览本站 电脑版
Powered by iw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