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公文
2016/6/15 18:05:06

中共沙坪坝区委组织部
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6年重庆市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
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各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渝委办〔2016〕39号)安排和《关于开展2016年重庆市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0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区开展2016年重庆市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推荐评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名额
全市本次杰出人才突出贡献奖共评选表彰10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30名,高技能人才30名,农村实用人才30名,社会工作人才10名。
我区推荐名额为: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2名(其中,非公有制企业人选不少于1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分别不超过2名。
二、推荐评选的范围和对象
我区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等单位(不含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以及符合推荐评选条件的暂无工作单位的个人。
市管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予推荐,处级及以下相应级别领导干部从严掌握。已被评为国家或重庆市等省部级以上专技、技能、农村和社工人才类相关荣誉者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推荐评选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在重庆从事该行业3年以上,具有突出的贡献,示范带动能力强,在行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二)其他条件
具备所列条件其中之一:
1.专业技术人才:在全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岗位以及工农业生产第一线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攻克技术难关或预防排除重大事故隐患中作出突出贡献,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得到广泛推广,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高技能人才: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被行业公认的绝招绝技,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国际国内有较大影响,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3.农村实用人才:为全市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负责人等,合作社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或带动周边农户200户以上;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年产值300万元以上,或带动周边100户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
4.社会工作人才:具备牢固的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扎实的社会工作理论知识、丰富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较强的社会工作研究能力。在教育研究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在管理方面有突出成绩;在服务方面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四、推荐评选部门
此次推荐评选工作,由区人才队伍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其中,区人力社保局负责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推荐工作,区农委负责农村实用人才的推荐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社会工作人才的推荐工作。
五、推荐评选的程序
(一)申报。申报工作采取由人选所在单位向有关主管部门申报的方法进行,其中,区属各单位和辖区非公企业向区人才队伍建设主管部门(指区人力社保局、区农委和区民政局,下同)申报,市属各单位向市级主管部门(指各单位的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下同)申报,中央在渝各单位按隶属关系向在渝最高层级管理单位申报。此外,符合条件的暂无工作单位的个人按照属地原则直接向区人才队伍建设主管部门申报。申报人选以近3年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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