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遴选第三批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学员的通知
2016/6/30 14:05:49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第三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通知》(渝教师发〔2016〕2号)精神,确认了高中语文张学忠名师工作室、高中数学张晓斌名师工作室、高中物理王安民名师工作室、初中历史张祖安名师工作室、中职计算机钟勤名师工作室。为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作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遴选名师工作室学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高中语文、高中数学、高中物理、初中历史、中职计算机的学科教师或教研员,每个名师工作室拟遴选学员6-8人。
二、报名条件
(一)参加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学员遴选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小学(幼儿园)高级或中学一级及其以上教师职称且参加过市级骨干教师培训;
2.主持或主研市级科研课题至少1项,并有2-3篇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
3.曾在全国二级学会或市教委组织(含委托有关部门组织)的赛课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者研究成果获市教委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励;
4.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0岁。
(二)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学员遴选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讲师及其以上教师职称,且参加过市级或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
    2.主持或主研过教育科研课题,并有1篇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
    3.获得过区县级及其以上教育科研成果或论文评选二等奖;
    4.技能教学能力较强,每两年到企业实践的时间不低于2个月,或有相关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5.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名额分配
每个区县和直属单位可以选择2个名师工作室各推荐学员1人。
四、遴选程序
(一)教师自荐。由符合条件且愿意参加名师工作室学习的教师,填写《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学员申报表》(附件1)。任职单位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推荐意见,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二)区县初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后决定推荐对象,统一填写《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学员推荐名册》(附件2),上报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
(三)专家评审。名师工作室学员遴选专家组对推荐对象进行评审,遴选发展潜力突出的申请人进行答辩,综合评议择优确定重庆市第三批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学员名单。
(四)审核认定。专家组将重庆市第三批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学员名单上报市教委审核认定,由市教委予以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遴选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学员,是我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区县(自治县)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并按要求认真落实,确保将本地、本学校相关学科的优秀教师真正选拔推荐出来。
(二)严格程序。要坚持遴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切实加强对报名对象的思想水平、职业道德和发展潜力的全方位考核,特别是要切实抓好评议、考核、公示等重要环节,以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上报要求。申请材料需任职单位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区县教委、委直属单位于2016年7月8日前将申请纸质材料(附件1、2及印证材料各一份)上报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电子文档发送cqsjjzx@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教委师范处  罗  铃  67121157 
市继教中心    但松健  62658195;13350371512
通讯地址: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南岸区学府大道9号重庆第二师范学院综合楼507),邮编400067。
材料报送联系人:胡倩  62658120 13983990430
 
附件:1.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学员申报表
2.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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