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正高级教师职称 教学水平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7/4/19 16:44:00

委属各学校: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00号)精神,现就开展2017年正高级教师职称(职务)教学水平考评推荐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评办法
教学水平的考评范围、考评内容、考评重点、考评方法等均按照渝人社发〔2016〕100号文件执行。
由于市教委还未下达2017年正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指标,为此正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推荐人数待市教委下达指标后按规定上报。
二、考评时间安排和报送材料要求
因正高级教师职称教学水平原定于5月27日进行,在上周五(4月14日)收到市教委关于正高级教师教学水平考评的补充通知(渝教职改〔2017〕4号),将正高级教师教学水平提前到5月14日进行。因此我区申请正高级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的,请于4月26日前报教委人事科,并提供以下材料:
1. 课堂教学实录(申请人录制1个课时,采用单一视频形式,时长不超过45分钟。 片头时长5秒,内容包括课程名称、学科、年级、版本、主讲教师工作单位和姓名等。片尾包括录制人、录制时间等信息,一律采用蓝底背景,文字颜色白色。视频格式:不低于720*576 50i/25P的mp4。);
2. 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及教学影响综合考察推荐材料(3份,考察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登记表》(附件3)
4.《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申报名册》(附件4)
5.反映其本人教育教学业绩材料一份
三、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教学水平考评推荐工作,作为推动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的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在教师队伍中形成教学水平的竞争激励机制。
(二)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文件、制度、办法要求,严禁徇私舞弊、走过场等情况的发生,确保考评推荐质量,为职称评审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1.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登记表
    2.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申报名册
    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评分表(学校教师)
    4.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教学水平考评评分表(教研员)
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4月17日
 

2017年正高级教学水平发通知—正式.doc
2017年高级教师教学水平考评发通知 —正式.doc
沙坪坝区高级教师教学水平考评登记表.doc
沙坪坝区高级教师教学水平考评申报人员花名册1.xls

2017年正高级教学水平发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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