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通知
2017/6/22 8:56:30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院校),市教委直属单位:
按照《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7年6月15日组织开展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与选题
(一)2017年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重庆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以《课题指南》确定的重大招标课题和重点关注选题为本年度重点研究领域和方向,结合《课题指南》引导选题和自主选题两种选题方式,以期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
(二)2017年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规划课题、继续教育专项和名师工作室专项课题。
1.重大招标课题名称即为研究题目,不得自行命题。课题负责人须填写《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项目投标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经规划办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现场答辩。
2.重点课题原则上须依据《课题指南》所提出的重点关注选题领域和方向,根据自己的专长和基础,选取独特的切入点进行研究设计,自拟课题名称申报。
3.自选课题不设具体指南,课题负责人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兴趣和特长,自主确定研究题目。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鼓励开展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研究,鼓励开展教育实验研究。
4.继续教育专项课题围绕我市国培、市培和区县培训改革创新、教师培养模式与管理创新、教师队伍建设机制体制改革、教师培训机构能力建设等方向进行选题。本专项课题拟立项课题总数45项,其中重点课题10个,一般课题35项。各区县申报本专项课题总数不超过5项,各高校申报本专项课题总数不超过3项。
5.名师工作室专项课题,限第三批名师工作室学员申报。
二、资助标准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2017年度课题对重大招标课题,重点有经费课题予以经费资助。
(一)每项重大招标课题资助额度为8万元。
(二)每项重点有经费课题资助额度为1万元。
本年度设置重大招标课题4项,重点有经费课题68项。申请者须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重点无经费课题和规划课题全部为单位资助课题,其研究经费由申请者单位负责。
三、完成时限
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重大招标课题研究时限不超过两年,咨询报告提交时限不超过10个月;其他课题要求在1-3年内完成。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重大招标课题负责人应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其他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否则应有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的书面推荐。边远地区中小学或因特殊情况确实找不到两名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作推荐人的,可由区、县(自治县、市)教育科研主管部门推荐。
(三)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校院)、市教委直属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二级管理部门)为相关课题管理部门,并组织申报。 
(四)每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申报课题不超过2项。
(五)为避免重复立项,特作如下规定:
1.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2.已承担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但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3.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立项的课题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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