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的通知》的通知
2018/8/22 18:07:21

关于转发《关于推荐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的通知》的通知
 
委属各学校、教师进修学院:
现将《关于推荐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228号)转发给你们,若有符合条件的人选,各单位请于8月28日前,将推荐人选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人事科(纸质件加盖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表样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下载)及附件、学校党委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的书面意见各1份;
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PDF格式),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联系人及电话:张丹,86055535,1148622303@qq.com
 
沙坪坝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8月20日
渝教办函〔2018〕228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推荐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
教学名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各高校,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8〕6号)精神,现就推荐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专任教师进行遴选。
  二、遴选名额 
(一)国家共遴选支持100名 “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高等学校(含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等)教师占60%左右,中等以下学校(含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教师占40%左右。
(二)国家分配我市推荐名额10名。各区县、高校、有关直属单位可择优推荐1名人选。
三、申报遴选条件 
申报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高等学校
  1.普通本科院校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2—2018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医学专业任课教师按教学时数计算,本科教学工作量平均不少于60学时/学年,含案例教学和临床带教)。
  2.高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2015—2018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二)中等以下学校
  1.普通中小学校人选,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2—2018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中小学生主讲一门课程。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人选参照普通中小学校人选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遴选。中小学及幼儿园人选应注重向乡村学校倾斜。
  2.中等职业学校人选,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3学年(2015—2018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3.非现任校级领导(承担教学任务的副职除外)。
  4.非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入选者。
  四、申报遴选程序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填写推荐表,向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高校提出申请。
(二)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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