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升高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内容及要求
[日期:2016-05-21] | 来源:教务处 作者:教务处 | [字体:大 中 小] |
一、考试项目:声乐、管乐、民乐、语言、舞蹈、美术、书法
二、考试要求
(一)声乐
初试:演唱歌曲一首(3分钟内),伴奏用CD,考试曲目必须为CD第一首。
复试:演唱歌曲一首,另加视唱。
(二)管乐
初试:自选乐曲或练习曲一首(3分钟内)。
复试:自选乐曲一首,可以与初试重复(3分钟内)。
(三)民乐(古筝不招)
初试:自选独奏曲一首 (练习曲,乐曲均可,时长3分钟内)
复试:自选独奏曲一首(可与初试作品相同);视奏(由评委临时随机抽查)。
(四)语言
初试:朗诵、戏剧台词、故事或表演(5分钟内)。
复试:朗诵、戏剧台词、故事或表演(5分钟内);即兴(现场抽题)。
(五)舞蹈
初试:自选一个舞蹈(3分钟内,用CD,考试曲目为CD第一首)。
复试:3分钟内舞蹈一个,基本功(软开度),技术技巧(跳、转、翻);动作模仿。
(六)美术
上午8:00——12:00,素描静物写生,速写人物写生,8开纸张;
中午13:00——15:30,色彩静物写生,8开纸张。
(七)书法
初试内容:1.自命题创作一幅;2.命题创作一幅。书体不限,时间共2小时。
复试内容:命题创作二幅,一幅楷书,一幅自选书体,时间共2小时。
注:美术书法考试备有桌凳,其它笔墨纸张等工具材料一律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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