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通知
[日期:2016-06-23]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教委(教育局),市级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对重庆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人社部函〔201685号)精神,现将《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016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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